为表彰在专业建设、本科教学贡献、人才培养、教学管理、学业指导与学生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职工,推动商学院教育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现根据《科东奖教金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相关规定,启动2024-2025年度评奖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奖励对象评选并奖励在岗的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系主任、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班导师、辅导员、其他相关教学管理人员(含教务办、学业拓展中心、职业发展中心、国际事务部、学院办公室)。二、奖励条件依据《细则》中遴选标准进行候选名单遴选。系主任、专业负责人2-4名;专业教师4-6名;班导师2-3名;辅导员、其他相关教学管理人员2-4名。除班导师外,其余奖励
2026.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