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是教育部实施的面向本科生的、在教师指导下完成的科研训练活动,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是提升本科生创新创业能力的主要载体。为了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我院决定启动2023年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学校将重点支持十大重点支持领域的项目(泛终端芯片及操作系统应用开发、重大应用关键软件、云计算和大数据、人工智能、无人驾驶、新能源与储能技术、生物技术与生物育种、绿色环保与固废资源化、第五代通信技术和新一代IP网络通信技术、社会事业与文化传承)、学校“四新”人才培养(新文科、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相关项目、以及卓越师范生培养相关项目。
结合学院学科特色,按照“自主选题、自由申报、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可行、实施条件有保障的项目。
二、项目申报原则及要求
(一)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原则上申报时项目负责人的累计平均绩点为2.5及以上。
(二)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的学生组成团队。项目团队成员均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成员基本稳定,专业、能力结构较为合理。
(三)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项目负责人1名。每位学生只能参加1个项目。
(四)每个项目配备1至2名指导教师,每个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不超过2个。
(五)项目建设时间原则上为一年。
(六)项目一旦立项,原则上不得终止项目、不得延期;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得更换,若因项目实施的需要,确实需要变动的,须填写申请提交学院审核、学校审批。
(七)若上一年度有终止项目和延期项目的学生,不得申报当年的项目。
三、项目级别
按照教育部及上海市的有关要求,我校分级实施国家级大创项目、市级大创项目,校级大创项目以及院级孵化项目。
四、项目类型
实行项目式管理,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
1.训练目的: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创新训练项目旨在探索并实施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研究性教学模式改革,使学生获得科学研究、社会实践等训练机会,达到“转变学习方式、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思维”的训练目的。创新训练项目包括产品设计、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发明制作、软件开发、社会调查等类别。
2.能力培养:
(1)培养学生重点训练问题的确认与解决能力,批判性思维和有效表达能力,其中包括:确认并分析所要研究的问题,构建、验证并修改研究假设,分析其他解决问题的方法,选择、设计并完善研究方案,有效控制项目研究进程,拓展解决方案的应用范围。学生应注重培养训练系统性与综合性思维、抽象性与形象性思维、批判性思维、创造性思维、正向与反向性思维、演绎与归纳性思维、收敛与发散性思维等能力。
(2)培养学生的沟通交流能力,尤其是培养跨专业交流沟通能力,训练口头交流、书面交流、电子和多媒体交流的能力,强化学生的表达和理解能力。
(3)培养学生的项目管理能力,包括:项目流程管理、资金管理和控制等,合理规划并使用项目经费,遵守国家和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
(4)培养学生个体与团队工作能力的提升,明确创新团队中个人角色的定位,组织协调在共同研究目标下的分工、协作与配合的关系,并在团队内部懂得相互理解和尊重。
(5)使学生了解并掌握科研的基本知识、创新方法、技术手段等,增强观察、收集、分析、解读数据的能力,增强文献检索、阅读、表达和写作能力。
(6)锻炼学生科学态度和承受能力,具备努力克服困难和积极承担责任的态度,具备评估方案和决策能力,具备处理风险与不确定性的能力,具备心理承受力和抗拒力,具有首创精神。
(二)创业训练项目
1.训练目的: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通过创业训练项目,使学生掌握创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熟悉创业的基本流程和基本方法,了解创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达到“激发创业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提高创业能力”的训练目的。创业训练项目鼓励跨学院跨学科组建项目团队,团队成员应有明确的分工并相互协作。
2.能力培养:
(1)重点训练学生创业所需的领导力、全球化的眼光、敏锐的市场意识、务实踏实的作风、锲而不舍的精神、组织运行能力和为人处世的技巧、商业谈判技巧、市场评估与预测能力,以及熟悉启动资金募集方式等,了解金融、财务、人事、市场、法规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2)培养学生注重个体与团队工作能力的有效提升,明确创业团队中个人角色的定位,组织协调在共同创业目标下的分工、协作与配合的关系,并在团队内部懂得相互理解和尊重。
(3)培养学生自主、自信、勤奋、坚毅、果敢、诚信等品格与创业精神的培养和锻炼,了解未来创业者与领导者的成就动机,掌握科技开发及市场开拓的办法和手段,提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4)锻炼学生务实作风和承受能力,具备努力克服困难和积极承担责任的态度,增强市场预测和决策的能力,增强处理风险与不确定性的能力,增强心理承受力和抗压力。
(5)通过创业实训全面模拟真实企业的创业运营管理过程,使学生在虚拟商业社会中完成企业注册、创建、运营、管理等决策,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三)创业实践项目
1.实践目的: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高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通过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可就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进行创业实践,真实创办企业并实现有效运行。因此,创业实践项目要面向市场展开,按企业实际运营模式进行管理和实践。
2.能力培养:
(1)学生应初步具备创业所必需的领导力、全球化的眼光、敏锐的市场意识、务实踏实的作风、锲而不舍的精神、组织运行能力和为人处世的技巧;以及掌握商业谈判技巧、市场评估与预测、启动资金募集方式等。
(2)培养学生注重个体与团队工作能力的有效提升,明确创业团队中个人角色的定位,组织协调在共同创业目标下的分工、协作与配合的关系,并在团队内部懂得相互理解和尊重。
(3)培养学生自主、自信、勤奋、坚毅、果敢、诚信等品格与创业精神的培养和锻炼,掌握科技开发及市场开拓的方法和手段,提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4)锻炼学生务实作风和承受能力,具备努力克服困难和积极承担责任的态度,增强市场预测和决策能力,增强处理风险与不确定性问题的能力,增强此能力承受力和抗压力。
(5)通过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应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创业意识,提高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促进创业就业水平提升和全面素质发展。
五、项目建设流程
大创项目建设周期包括学生申报、学院立项孵化、晋级评审、中期检查、结题答辩等五个阶段。自学院立项后,大创项目每月需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月报》的填写要求认真记录项目进展。
(一)项目时间结点
学校及学院大创项目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022年12月30日前,申报团队提交项目申报书
2023年1月6日前,院级项目立项与启动实施。
2022年3月底之前,院级项目中期检查,暨晋级项目申报与评审(校级、市级和国家级项目晋级申报启动视学校通知)
2022年6月,中期检查:项目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由学院和学校共同完成)
2022年11月,项目结题与成果汇报,发放成果奖励(由学校组织结题评审)
(二)各阶段工作安排
1.学生申报环节:学生根据学院安排按时完成申报,务必认真填写申请书。
2.学院立项孵化环节:学院根据学生申报情况确定立项名额。
3.晋级评审环节:学校按照上一年学院的市级、国家级项目执行情况分配名额,各学院安排晋级评审。
4.中期检查:主要考察项目进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
5.结题答辩: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参加答辩,如有特殊情况项目成员参加也可。结题答辩评审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评定为“优秀”的项目有机会入选“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每年举办)和“上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成果展”(每两年举办),这两类赛事在我校的学科竞赛目录中分别认定为A类和B类。
(三)项目经费
学校对大创项目的经费采取分阶段拨付,具体经费另行通知。大创项目经费管理按照我校《上海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经费管理办法(2021年3月修订)》执行。其中,国家级和市级大创项目的第一期经费(总经费的30%)采用报销方式,实报实销;第二期和第三期经费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下拨,务必按规定、根据预算使用项目经费同时留存支出发票、收据等信息以学院学校备查。国家级和市级项目在中期检查和结题答辩环节,经费使用情况将作为一个重要的考核指标。
六、其他事项
学校鼓励学生通过大创项目产出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专著、学科竞赛获奖等成果。大创成果是指大创项目成员在项目建设期间,有发表论文、获得专利(软件著作权)、出版专著、学科竞赛获奖等内容。自2022年开始,发表论文、获得专利(软件著作权)、出版专著不再直接认定为优秀项目,而是在结题评审环节中根据成果予以加分。具有加分分值另行通知。
国家级和市级大创项目成果发表时应标注“由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xxx资助”或“Supported by the Shanghai Undergraduate Training Program on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SUTPIE) grant xxx”。“xxx”为项目编号。
学校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及我校大创项目的相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如发现项目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盗用他人项目的情况,一经查实,撤消项目,追回资助经费,取消其今后大创项目的申请资格,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校纪校规处理。
七、项目申报方式
请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和电子版、项目信息表电子版按要求填写后(相关表格下载:http://jwc.shnu.edu.cn/82/cf/c17118a754383/page.htm),于2022年12月30日前递交至所在学院黄老师。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64321709
地址:徐汇校区六教B420办公室
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
2022年11月28日
上海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经费管理办法(2021 年 3 月修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