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2浏览次数:2866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14)和《上海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启动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对象为非毕业班的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鼓励跨专业、跨学院申报项目。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项目成员应有明确分工。项目申报者必须品学兼优、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项目负责人不可交叉参与项目,已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且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鼓励“1+2+4”RBL研究型学习项目优先立项建设,《“1+2+4”RBL研究型学习项目试点方案》详见附件1以及2

3.鼓励优秀项目传承。历年大创项目(含校级、市级和国家级)在结题验收后,如有后续研究需要,且学生可以在原项目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完善和提升的,可以申报新项目。申报时,要求注明前期项目名称及成果。

4.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如有特殊研究需要,可适当延长研究期限。最长延长期不得超过半年。研究期限内未能结题验收的,视为项目终止。指导教师三年内累计三个项目不能按时结题验收的,两年内不得再次指导大创项目。

5.申报项目须根据实际所需作详细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和使用情况将作为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重要参考指标。

二、选题范围

申报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学生可根据兴趣结合所学专业选题,可以是实验研究,也可以是调查研究,应当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类型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种,主要包括:

1. 学生独立提出的针对某一学术领域或社会热点问题的研究;

2. 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或企事业单位的委托项目;

3. 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4. 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5. 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

6. 社会调查项目;

7. 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三、申报条件

请非毕业班同学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建大创团队,联系指导教师,并填写申请书。各申报团队于20191115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等材料交给各年级辅导员并汇总。学院将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书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申请书,并推荐参与学校大创项目立项申报。


四、时间节点


2020年度大创项目拟定时间节点和推进安排如下:

预计时间

工作内容

备注

2019.10-11

申报宣传;院级项目启动申报

  

2019.11-12

院级项目立项与启动实施

2020.01-02

校级、市级和国家级项目晋级申报启动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020.02-03

院级项目中期检查,暨晋级项目申报与评审

2020.10

组织结题与成果汇报;发放成果奖励

附件:


附件2“1+2+4”RBL研究型学习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4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创业训练类和创业实践类).docx

附件5 2019年度大创院级培育项目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3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创新训练类).doc

附件1“1+2+4”RBL研究型学习项目建设试点方案.docx


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

201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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