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适用于13级、14级、15级学生)》、《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适用于2016级新生)》有关规定,经学生提供材料进行申请、学院组织民主评议小组进行评议,拟认定魏唤杰、黄书润、关皓楠3名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16年10月21日至2016年10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与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57123598、57123973
联系人:夏漪、张足天
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