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公示(1)2016-2017学年

时间:2016-10-08浏览:245

根据《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适用于13级、14级、15级学生)》、《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适用于2016级新生)》有关规定,经学生提供材料进行申请、学院组织民主评议小组进行评议,拟认定赵丹等21名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赵丹、林丹怡、李志国、田野、吴丽芳、杨旭婷、刘笑、侯丽萍、张瑞、张倩倩、陈冰竹、黄晋、杨曼婷、王小向、玛依努尔·阿布都卡地尔、黄靖媛、吴凡、孙健、陈婷、廖庆键、张美康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公示时间为2016108日至201610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与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5712359857123973

联系人:夏漪、张足天

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