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适用于11级、12级、13级学生)》以及《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适用于2014级新生)》有关规定,经学生提供材料进行申请、学院组织民主评议小组进行评议,拟认定钱孝洁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公示时间为2014年11月24日至2014年11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与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64324861、57123973
联 系 人:张足天、钱晋
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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