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
关于推荐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精神及上海师范大学有关通知的规定,现将我院推荐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推免指标:
根据学校分配,2020年商学院推免生总指标为名13名,学院根据2016级各专业类本科生毕业人数、学院支持重点建设专业、一流专业等因素分配名额。其中经济学类专业包括经济学、经济学(中美合作)、经济学(中法合作)、金融学、投资学、保险、金融工程、信用管理等8个专业分配名额9名;管理学类I专业包括财务管理、资产评估分配名额3名,管理类II及其他类包括电子商务、广告、计算机等分配名额1名。
根据学校通知,推免生名额不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类型。
2、报名资格: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包含当年经春季高考入学的学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不包括定向和委培的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平均绩点≥2.5;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满分的60%(425分,凭六级考试成绩单)。学生必须在我校考点参加考试,其成绩方为有效。
(5)优先考虑以下学生:在国际组织有实习经历的;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入选光启学子的;获得奖学金、荣誉称号、学科知识或专业技术竞赛获奖、发表论文等能够证明专业学习能力与科研创新意识较强的相关因素;
3、推免程序:
(1)9月9日(周一),在学院网站公布推免领导工作小组名单和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方案;
(2)9月9日(周一)17:00点之前,学生提交报名材料。学生提交的报名材料主要有两份,一份是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第二份是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当中有关学生科研、学术与综合素质信息的表格。
(3)9月10日(周二)17:00点之前,本年级辅导员核实相关资料,汇总后交给学院推免小组秘书黄春燕老师。9月11日(周三)17:00点前教学秘书核实绩点、成绩、汇总排序。
(4)9月12日(周四)8:30-12:00点,学院组织专家组对学生的学术、科研、综合素质、英语等进行答辩考察,专家组当场确定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实行全程录音,结果提交给推荐小组秘书。
(5)9月12日(周四)16:00点前,推免工作秘书组根据绩点、英语六级成绩、综合素质、面试答辩成绩进行加权平均计算综合得分。具体计算如下:
综合得分=成绩绩点×40%+答辩面试成绩×30% +其他综合素质×20%+六级成绩*10%
根据综合得分排序,在各专业大类中择优推免。
(6)9月12日(周四)18:00点前学院推免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最终决定商学院拟推免名单
(7)9月12日(周四)22:00前学院公示推免名单
(8)后续程序请见学校文件。
4、商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茆训诚 (电话:64324188)、朱惠军(电话:64323273)
执行组长:刘江会(电话:64321827,6B214室)
成 员:周 芸(电话:64324798,6B328室)
石雄(电话:64322791,6B218室)
龚秀芳(电话:64321815,6B322室)
王周伟(电话:64323516,6B220室)
赵红军(电话:64324860,6B320室)
姚亚伟(电话:64323265,6C210室)
5、商学院推免工作秘书组成员
组 长:卢长智 (电话64324296,6B112室)、黄寂然(电话64324861,6A312室)
成 员:黄春燕(电话64321709,6B420室)
丁秋露(电话64324539,6A318室)
夏 漪(电话64324861,6A312室)
舒丽敏(电话64324861,6A312室)
有关推免生工作的任何问题,请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反映,过期不候。
商学院
2019年9月9日
附件:综合素质得分计算办法
成果类型 | 成果等级 | 成果中排名 | 得分值 | |
论文 | A类或SSCI及A&HCI来源期刊 | 1、2、3 | 80 | |
B1类期刊 | 1、2 | 40 | ||
B2类期刊 | 1、2 | 30 | ||
C类(含CSSCI来源或中文核心)期刊 | 1 | 20 | ||
经济或管理等类核心期刊 | 1 | 15 | ||
一般期刊 | 1 | 10 | ||
承担科研项目 | 国家级科研项目 | 1 | 50 | |
2,3,4,5 | 30 | |||
上海市或部级科研项目 | 1 | 30 | ||
2,3 | 20 | |||
市教委及相关部门科研项目 | 1 | 20 | ||
校级科研项目 | 1 | 10 | ||
校团委科研项目 | 1 | 5 | ||
奖学金 (每年只计算最高的一次奖学金) | 国家级奖学金 | 25 | ||
上海市奖学金 | 20 | |||
校级一等奖学金 | 15 | |||
校级二等奖学金 | 10 | |||
校级三等奖学金 | 5 | |||
其它奖学金 | 5 | |||
荣誉称号 | 市级荣誉称号 | 15 | ||
校级荣誉称号 | 10 | |||
院级荣誉称号 | 5 | |||
竞赛类获奖 | 国家级奖 | 一等奖 | 1,2,3,4 | 55 |
二等奖 | 1,2,3,4 | 50 | ||
三等奖 | 1,2,3,4 | 45 | ||
上海市级奖励 | 一等奖 | 1,2,3 | 40 | |
二等奖 | 1,2,3 | 35 | ||
三等奖 | 1,2,3 | 30 | ||
上海市教委级奖励 | 一等奖 | 1,2 | 25 | |
二等奖 | 1,2 | 20 | ||
三等奖 | 1,2 | 15 | ||
校级奖励 | 一等奖 | 1 | 10 | |
院级及其它 | 1 | 5 |
备注:1、科研项目立项未结项只算总分值的50%,同一竞赛项目获得不同级别的奖项只计算一次(就高不就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