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计划安排制定依据为学校《关于做好2019年教学实践周相关工作的通知》。根据学校专业教学计划安排,我校将于7月1日-7月12日开展教学实践活动。
一、实践定位
进一步拓展视野,加强历练,融入社会,提升专业实践创新技能。
二、组织考评
专业实践实习活动为毕业实习前的技能训练部分。每学年安排一次教学实践实习周活动,学生必须在毕业前完成本年级已安排应当完成的总实践实习学分。
一、二、三年级所有专业的学生都要参加教学实践实习活动。毕业年级参加毕业实习,不再安排教学实践实习。与专业技能培养不相关的活动,不纳入实践实习活动考评。
教学实践实习活动包括学校教务处或学工部门组织的实践实习活动、学院或专业组织的专业实践实习活动、社会实践与学生自行安排的实践实习活动,学生应当优先参加学院或专业组织的专业实践实习活动。
本次实践实习周计划不参加学院或专业组织的实践教学活动、自行联系安排的学生,需要先行落实暑期社会实践的单位,并将填具完备的《商学院社会或自行实践实习周活动申请表》(该表格需要接受单位填具接受意见并盖章)交本专业负责人审批认可,没有批准认可的不得自行安排暑期社会实践周,应参加学校或学院开设的暑期社会实践课程;
结合学生已学知识及技能具体制定组织方式,学院与专业组织的活动可以按照跨专业或跨年级组织开设,专业可根据培养需要,安排实践、实训,针对人才培养的薄弱环节,设计短小精致的项目。学生从中选修。
每项活动由负责组织的系专业或主持老师制定活动计划,提前向学生说明活动名称、目标主题、预修课程、活动简介、活动(时间、内容)计划、考评、参考教材与课程网站等。所有实践实习技能训练按照教学管理组织,按照上课相关规定考勤,活动组织老师负责参加该活动学生的成绩评定。学院开设课程(包括由学工口组织开设的社会实践活动)的成绩及材料由任课教师评定制作完毕后统一交负责暑期社会实践课程的教务老师存档。自行安排的暑期社会实践的考核材料,以专业为单位,由专业负责人评定完成后交年级教务员存档。
实践实习活动考评要有学生实践实习总结报告、或作品成果、或相关证书与图片或视频等佐证材料,作为评分依据,并交教务办存档。以小组为单位进行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不能以小组为单位提交实践实习总结报告或其它成果,应以个人为单位予以提交。
实践实习活动的总结报告格式规范,参考学院网页上的《实践实习报告撰写要求》,字数应当在2000字以上,没有规定的格式按照毕业论文格式要求,其他类型的考核材料要求由主持教师安排。
教学实践实习为考查科目,根据《上海师范大学本科课程修读管理规定》:凡考试课程设有补考;考查课程不设补考。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核,必须事先提出缓考申请,并附证明材料。经学生所在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查批准后方可缓考。
自动放弃教学实践实习课程考核或该考核不通过者,需在下一学年暑期社会实践周中选课重做该课程。
实践实习活动的材料装订顺序为:
1.学校实践实习评定表
2.商学院社会或自行实践实习周活动申请表
3.实践实习总结(含封面、正文)
5.佐证材料复印件等。
三、活动计划安排
1、计划参加非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或自行安排的学生,填报《商学院实践实习周活动申请表》(接受单位应署据签收意见并盖具公章),5月20日~5月22日以专业(班级)为单位,由专业(班级)教学信息联络员收集后交本专业负责人审批;未审批通过者必须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项目。
2、5月29日之前,专业负责人将本专业暑期社会实践周开课计划交教务办。各专业应根据需要参加校内、院内暑期社会实践实习项目的学生人数提供相应的开课计划数。
3、6月3日~6月7日,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实践技能训练平台活动的学生,根据学院安排选修实践活动,具体活动见学院/本科生/文档下载;需要重选重做暑期社会实践周课程的学生需要6月5日前到年级教务员处手工填报。
4、6月10日~6月12日,学院根据选课结果编班;学院/本科生网页上公布实践实习活动选修分班结果,通知学生及组织活动的系专业或负责老师;学院教务在学院/本科生网页上公布专业实践技能训练平台活动安排,如时间、教室、计划等;
第19周至第20周,学生开展专业实践技能训练平台活动。
关于成绩的评定及考核材料的递交。
承担学院组织的专业实践技能训练平台活动教学任务的教师,应在教学实践周结束前即第20周之内,完成教学任务的考核评分工作,并将成绩发给负责该课程的教务员。由教务员对课程成绩按专业进行汇总后在开学前发给各专业负责人。
新的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一周内,参加非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或自行安排的学生,递交实践实习材料给相关指导教师或专业负责人,并由其评定成绩;为避免差错,专业负责人应将收集到的实习材料信息以班级为单位反馈给学生。评阅实践实习材料,评定好成绩,制作实践实习成绩评定表,并在开学三周内完成成绩的录入,最后连同学生实践实习材料交回年级教务。
商学院
2019年4月24日
备注:
应学校教务处要求,在今年暑期社会实践周,我院拟开设部分专业拓展课程,这部分专业拓展课程与我院暑期社会实践周的实践课程在课程名称上可能一致,但课程性质不一样。专业拓展课缺学分的同学可以通过学校教务系统选修一门课程(不能选修与自己暑期社会实践周课程名称一致的拓展课程),当某门课程选修人数大于等于30人则开课,否则不予开课。具体细节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