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方向对象
2024年按经济学专业招生进入商学院的本科在籍学生49人。
二、分方向依据
根据2024级经济学专业培养方案,参考上海师范大学关于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进行专业分流相关规定执行。
三、分方向程序
1.召开学生大会,由专业分方向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宣讲说明《商学院2024级经济学专业分方向培养细则》,公布数理与量化经济方向和国际经济方向的计划修读名额。
2.专业负责人介绍专业培养目标、学分要求与就业去向,指导学生依据个人兴趣、学习条件、各方向培养目标等进行方向选择。
3.辅导员组织学生填报《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2024级经济学专业分方向申请表》。
4.专业分方向领导小组依据学生所填写的《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2024级经济学专业分方向申请表》、专业分方向修读名额、课程成绩确定两个方向的学生名单与排名。
5.专业分方向结果经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公示。公示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
四、具体办法
1.各方向计划修读名额(含民族班、退伍复学等特殊学生)为:
2024级经济学专业共计49人,其中数理与量化经济方向24人,国际经济学方向25人。
如出现学生志愿过于集中在某方向的情况,可适当扩大该方向的修读名额,但必须保证每个方向的修读人数不能低于20人。
如果某个方向出现低于20人的情况,则人数过多的专业方向按照成绩从低到高进行调剂到该方向。具体成绩计算及排名规则如下。
2.课程成绩计算范围:第一学期修读的“高等数学I”、“大学英语”、“微观经济学”、“基础会计学”四门课程的期末考核总评成绩,即初考成绩,不看补考成绩,考试作弊的成绩按照相关处理结果中的成绩。其中英语课程为A类的成绩按原成绩ⅹ1.15调整成绩;英语课程为B类的成绩按原成绩ⅹ1.05调整成绩。
3.根据“志愿优先,分数择优”原则,依据第一学期课程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学生的方向。
4.如果志愿相同、总成绩相同,数理与量化经济方向则依次按“高等数学I”、“微观经济学”、“基础会计学”、“大学英语”的单科期末考核总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国际经济方向则依次按“大学英语”、“微观经济学”、“高等数学I”、“基础会计学”的单科期末考核总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5.分方向过程中若出现本细则未提到的特殊情况,由专业分方向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五、分方向时间节点
1、3月6日(周四)下午,召开专业分方向动员会,学生填写《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2024级经济学专业分方向申请表》;
2、3月16日(周日)前,学生填写完成《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2024级经济学专业分方向申请表》,并提交给辅导员老师;
3、3月24日(周一)前,学院公示专业分方向初步结果;学院上报2024级经济学专业分方向结果。
六、专业分方向领导小组
组长:刘江会、张春丽
副组长:周芸、姚亚伟、石雄、孙红梅
成员:马亚华、孙泽生、郝亮、张萍、何振宇、洪宸
秘书:季宸
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