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15年3月修订)

发布时间:2015-04-14浏览次数:9191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适应社会对人才的要求,促进学生德、智、体、能全面发展,提高文化修养,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锻炼良好的身心素质,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数字水平,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和学生特点,特制定我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法。通过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测评,为各类评优评奖及就业推荐等提供可靠依据,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假定每个学生均为优秀生,给予其综合测评满分100分,在此基础上实施加分处理和减分处理。

  综合测评总分=智育成绩70% +德育成绩20%+体育成绩5%+能力成绩5

111级、12级、13级学生智育成绩评定方法(70分,占总分70%)

  根据考试课程优为90100分、良为8089分、中为7079分、及格为6069分的情况,将5级记分制转换为对应的分值,优记作95分,良记作85分,中记作75分,及格记作65分,不及格为55分。

214级学生智育成绩评定方法(70分,占总分70%)

根据考试课程A90100分、B+8589分、B80-84分、C+7579分、C70-74分、D+65-69分、D6064分、F60分以下的情况,将8级记分制转换为对应的分值,A记作95分,B+记作87分,B记作82分,C+记作77分,C记作72分,D+记作67分,D记作62分,F55分。

3、德育成绩(20分,占20%

项目

分值

具体加减分

备注

政治学习

满分10

积极参加班级集体活动、团日活动,学校及学院组织的素质人才讲座、企业走访等,每次加2分。

由辅导员评定。

形势政策课

满分15

寒暑假两次作业各占5分。其中,90分以上得5分,80分以上得4分,70分以上得3分,60分以上得2分,不及格得0分。

由辅导员记录评定。

寝室卫生及三级建家

满分25

①个人寝室分数为所在寝室一学年卫生平均分,满分20分。

②模范之家加5分,优秀之家加3分。

走读同学该项得分为本班级寝室卫生的平均分。

遵纪守法

满分20

   违反《学生手册》有关规定,每一次扣5分,情节严重者扣20分。

 到学校留校查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处分以及通报批评(黄、白牌警告)依次扣20分、16分、12分、8分、4分;

 受到党、团组织纪律处分的同学,参照行政纪律处分扣分,开除党、团籍者分别扣50分和45分;

 到公安部门处理者扣50分。

 凡使用违章电器者扣20分。

超过分值可从“德”总分上扣除

无偿献血、加入骨髓库

满分15

无偿献血一次10分,加入骨髓库5分。

骨髓移植配对成功在德育总分上加20分。

此项加分认定严格以献血证上的信息为准。

志愿者活动

满分15

 爱心学校校长、教员,考核合格分别加5分、1

 由院校组织的各项志愿者项目,每项加1分。

 非学校组织的志愿者项目,每项加1分,加分上限为2分。

 市级及以上志愿者,每项加5分。

①各类志愿者项目需提供相应组织出具的参与证明,上面需标注清楚项目名称、主办方和项目时间。)

②所有的志愿者活动按项目累计加分。

上课迟到考勤

无满分

上课无故旷课一次,扣2分;

上课迟到一次,扣1分。

迟到以上课铃声为准。

①以任课老师考勤、学校学院抽查为准,学习委员考勤记录作为参考。

②该条款从20159月开始执行,最终解释权在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

4、体育成绩(5分,占5%)

项目

分值

具体加减分

备注

体育课成绩

满分60

体育课成绩合格者得60分,不合格得30分。(高年级无升旗和早操的,体育课成绩调整为满分80分,合格者得80分,不合格得40分)。

无体育课者统一酌情给分。

升旗和早操

满分20

无故不参加或没有请假者,每次扣10分。

超过分值可从总分上扣除

体育比赛

满分20

①市级各类比赛取前六名,分别加15分、14分、13分、12分、11分、10分。

②校级各类比赛取前六名,分别加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

③院级各类比赛取前三名,分别加4分、3分、2分,

参加校运动会广播操比赛加2分,获得金花加10分,获得银花加8分。

每参加一项活动加1分。

①体育项目破纪录另加3分。

5、能力成绩(5分,占5%)

项目

分值

具体加减分

备注

学生工作

 

 

满分为20

①学生会:主席团加8分,正副部长加6分,干事加4分。科学商店正副站长加6分,部员加4分;HP心理工作室正副站长加6分,部员加4分(部员与班级心理委员不同时加分)。义工队正副队长加6分,队员不加分。

 

①学生工作必须考核合格才能加分。

②院级团委优秀学生干部、团委优秀学生干事、院级优秀社团社长另外加3分。(评定标准见商学院干部能力评定方法细则)

③担任学校其他职务,需所在部门出具相关的职务证明。

社团干事、义工队队员、校级各类学生组织干事不加分。

 

②班委:正副班长、团支书加8分,其他班委成员(含班级维权委员会成员)4分。

参加校心理委员培训并持证上岗的班级心理委员加6分,未能通过者不加分。

③易班:正副站长加6分,其他站员加4分。

 

④隶属商学院社团:正社长加6分,副社长、财务负责人加4

 担任学校其他部门副部长级以上职务,一律加2

学生活动

满分为25

①参加各项活动或比赛取前三名。市级以上的分别加13分、12分、11分,市级分别加10分、9分、8分,校级分别加7分、6分、5分,院级分别加4分、3分、2分。

①集体项目成员减半加分。

②分数重复取高分。

学术科研

满分15

①开主编出版著作每部加10分。

②公开在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加8分,增刊每篇加6分。

③学院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每篇4分。

④校级科研立项:获得校级重点立项加4分,校级一般立项加3分;参与项目申报并担任主申报人,加2分。

⑤知行杯、校级寒暑假社会调查项目申报:获得市级立项加6分,校级特设加6分,校级重点项目加4分,校级一般项目加3分;参与项目申报并担任主申报人,加2分。

上海市创新项目等其他科研项目:国家级立项加8分,市级立项加6分,校级立项加4分;参与项目申报并担任主申报人,加2分。

各种科研创新项目结项评定取前三名,其中市级分别加10分、9分、8分,校级分别加7分、6分、5分。

①第二作者分数减半。

②同一申报类别中,分数重复者取高分。

 

 

 

 

证书技能

满分为20

①法语四级通过、大学英语四级优秀、六级初考合格加5分,六级初考优秀加8分。英语、法语专业四级初考通过加5分,八级初考通过加10分。

②计算机一级优秀、二级、计算机中级各加5分。

③中级口译证书加3分、高级口译证书加6分,通过笔试未通过口试者减半加分。导游证(国际导游证加6分)、会计证、普通话合格证书、公关证、秘书证、报关证、物流、证券、人力资源等从各种从业资格证书各加3分。

①英语四级、六级加分仅限大一、大二年级,以口试资格分数线视为优秀。

② 普通话合格证书是指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③所有证书加分只适用于获得的当学年。驾驶证不加分。

各项荣誉

满分为20

获得国家级、市、校、院(部门)各级先进集体或个人,分别加15分、10分、6分、3分。参与集体项目获奖的个人加分减半。

所有加分均需得提供相关证明。由当年奖学金评定后产生当选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级集体不再作为下一次奖学金评定的加分项。
















































注:所有加减分项目均需提供证明,证书加分仅在当学年计算,且以获得成绩单为准。

  所有提供的加分佐证材料,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奖学金评定资格。

                                                          

三、附则

1、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本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在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

 

 

201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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