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关于推荐2017年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相关工作的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6-09-12浏览次数:1077

为积极响应国家西部大开发号召,支持西部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推动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团中央和教育部的相关要求及《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规定精神及上海师范大学有关通知的规定,现将我院推荐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支教团)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报名资格:

1)本次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中所指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包含当年经春季高考入学的学生,但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不包括定向和委培的学生。

2   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3)品行表现优良,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身体健康,能适应当地艰苦环境,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支教工作。

5)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至少获一次专业三等奖学金或以上;平均绩点≥2.5;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满分的60%426分,凭六级考试成绩单),学生必须在本校考点参加考试,其成绩方有效。
   
6)在校期间担任院级以上学生干部(含院级),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绩;同时热心公益,拥有一定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的经历(获省、市级以上志愿者先进个人者优先考虑)。

7)师范类学生、有思政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8)能够在推免录取后的大四学年在校团委进行为期一年的实习。

9)研究生支教团直研名额不占学院直研名额。

10)其他参见教育部与上海师范大学有关推免生、支教团推免生的文件精神。

2、报名推荐:

1)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可自由报名,但必须有2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推荐。

2)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需落实专业及导师,学院将予以协助。

3)报名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只能报名我校的硕士点。

4)报名学生需要上报的材料包括:

A、《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推荐表》

B、大一至大三六个学期的总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C、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D、有关评优表彰证书、奖状复印件

E、家长意见书

3、推荐程序:

1912日(周一),公布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方案;

2913日(周二)下午2点之前,学生提交报名材料。符合报名要求的学生从校团委网页/团务公开下载填写《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推荐表》、《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将打印签字后的报名表与电子表、相关材料交给本年级辅导员。

3913日(周二)下午5点之前,本年级辅导员、团委老师核实相关资料、汇总排序,并上报校团委。

4)以上日期请严格遵守,逾期不再受理。

5)推免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6)研究生支教团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7)各辅导员要负责做好获得研究生支教团推荐资格学生的思想工作,应避免出现成功直升后中途随意放弃研究生支教团推荐名额的现象。否则,取消该生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资格,学校也将减少下年度该学院的研究生支教团推荐名额。

8)推免入围学生专业考试(初试)另行通知。

9)根据绩点、英语六级成绩、综合素质(细则见附件)进行加权平均计算综合得分,根据综合得分排序。具体计算如下:

4、商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茆训诚、章敏

执行组长:王周伟(电话:643235166B220室)、赵红军(电话:643218276B214室)

成员:刘  凤(电话:643247986B328室)

        雄(电话:643227916B218室)

      龚秀芳(电话:643218156B322室)     

秘书:黄寂然(电话:643248626A312室)

    有关推免生工作的任何问题,请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向学院推荐小组反映,过期不候。

 

 

 

                                                            商学院

                                   2016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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