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适用于15级、16级、17级学生)》有关规定,经学生提供材料进行申请、学院组织民主评议小组进行评议,拟认定张琳等4位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张琳、余仁会、徐吉双、黄晋。
公示时间为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9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与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57123598
联 系 人:夏漪
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25日
上一篇:下一篇:
发布时间:2018-09-25浏览次数:614
根据《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适用于15级、16级、17级学生)》有关规定,经学生提供材料进行申请、学院组织民主评议小组进行评议,拟认定张琳等4位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张琳、余仁会、徐吉双、黄晋。
公示时间为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9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与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57123598
联 系 人:夏漪
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25日
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