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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关于专业奖学金评定中学生干部能力成绩评定办法(2015年3月起试行)

时间:2015-04-14浏览:1945

为规范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专业奖学金评定中关于学生干部能力加分的评定办法,加强学生干部管理,明晰职责,表彰优秀,在《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框架下,制定具体评定细则如下:

 

一、评定范围

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团委学生会副部长级以上成员(含义工队队长、学生维权委员会成员)、各班班委成员、隶属于商学院的社团主要干部、商学院易班工作站成员等。该学生在其所任职务的任期必须满一学年。每学年结束前(即每年六月),由各年级辅导员、学生工作专项负责人和学院团委学生会完成各类学生干部能力评定。

 

二、评定原则

公正、公开、公平

 

三、评定方法

1. 商学院团委学生会副部长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评定方法

1)学生会主席、分团委书记助理:学生本人自评占20%,各中心主任评分按平均值以50%计算,分团委书记、副书记评分按平均值以30%计算。

2)各中心主任:学生本人自评占20%,分管部门部长、副部长评分按平均值以40%计算,主席、分团委书记助理评分按平均值以20%计算,分团委书记、副书记评分按平均值以20%计算。

3)部长及副部长:学生本人自评占20%,直管中心主任评分占40%,主席、分团委书记助理评分按平均值以20%计算,分团委书记、副书记评分按平均值以20%计算。

评定办法采取百分制,最后总分70分以上为“合格”。干部分值高低按中心分别排序后(主席和分团委书记助理为单独一组),中心排名前3位干部获选“年度商学院团委优秀学生会干部”称号。

 

 2. 商学院团委学生会优秀干事评定方法

1)根据学生干部评定要求,学生会干事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参与学院各项活动组织筹备者,年度考核为合格者授以聘书。

2)干事考核由分管中心主任、部长、副部长评分,按照学生本人自评占10%,部长、副部长评分按平均值以60%计算,直管中心主任评价占30%计算。

3)干事分值高低按部门分别排序后,按部门总干事人数的20%(采用取整制,每部门最多不超过4人)计算,获 “年度商学院团委优秀学生会干事”称号。

3. 商学院班级正副班长、团支书及各委员评定办法

评定办法采取百分制。其中,学生自评占20%,学生互评占40%,辅导员评分占40%。互评方法:各班随机抽取五名普通学生代表,参与对各自班委的互评工作。

最后总分70分以上为“合格”。分值高低排序后,排名前20%的学生获选年度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4. 商学院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评定办法

由商学院团委学生会社团部负责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考核工作。根据社团一学年的活动情况、校级影响力等标准,评选年度“商学院优秀社团”。对于从不举办或较少举办社团活动,社员普遍反映活动质量差的社团,予以批评,并将其列为“不合格”社团,社团主要负责人取消相应加分项目。

 

5. 商学院易班等其他学院学生工作评定办法

由学院分管负责的老师或辅导员负责相关考核工作。评定办法采取百分制,学生自评20%,易班站长评分占40%,易班负责老师评价占40% 。考核等地分为“合格”与“优秀”。

最后总分70分以上为“合格”。分值高低排序后,排名前20%的学生获选年度学院“优秀易班干事”称号。

 

 

四、评定要求

 

(一)商学院团委学生会成员

主席团及中心主任评定要求:

序号

认定要求

得分

1

能领导学生会日常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学生活动,提高广大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满分30分)

2

能处理分管中心部门的各项事务,做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

(满分25分)

3

对待工作严肃认真,勇于承担责任。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注重工作方式方法。

(满分20分)

4

按时参加主席团例会,并组织中心会议,不得无故缺席。

(满分15分)

5

做好和兄弟学院的联系工作,增进与外界的沟通合作。

(满分10分)

总得分

 

 

正副部长评定要求:

序号

认定要求

得分

1

能够贯彻落实主席团分配的各项任务并及时反馈情况。

(满分30分)

2

能够妥善地处理部门日常工作,定期召开部门例会,不得无故缺席。

(满分20分)

 

3

和谐部门内部关系。调动干事工作积极性,细化分工,营造良好的团队氛围。

(满分20分)

4

和兄弟部门通力合作,做好跨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满分15分)

5

善于发现有潜力的干事并加以培养。做好学生会的新老交替工作。

(满分15分)

总得分

 

 

学院学生会干事评定要求:

序号

认定要求

得分

1

认真完成部长交给的任务,参加部门会议和培训,不得无故缺席。

(满分30

 

2

参与组织重大活动的积极度,是否对活动具有高度责任感,是否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善于反思总结。

(满分30

 

3

和部门其他干事精诚团结,高效配合,善于合作。

(满分20分)

 

4

在部门内做出突出贡献,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

(满分120

 

总得分

 

 

(二)班委成员

 

正副班长和团支部书记评定要求:

序号

认定要求

得分

1

配合辅导员的日常工作,及时传达通知并做好相关的统计汇总工作。

(满分30分)

2

关心班级动态,尊重同学们的意见,必要时向辅导员反应。

(满分25分)

3

和各科老师保持联系,积极配合老师的授课要求,提高班级学习氛围。

(满分15分)

4

和院学生会通力合作,共同为同学服务,协助完成学院各项活动。

(满分15分)

 

5

开展班级课余活动,丰富班级同学的课余生活,增加班级凝聚力。

(满分15分)

总得分

 

 

班委其他成员评定要求:

序号

认定要求

得分

1

做好辅导员和班团分配的工作,并及时反映情况。

(满分30分)

 

2

认真主动完成分内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

(满分40分)

 

3

和其他班委精诚合作,一同做好班级其他工作

(满分30分)

 

总得分

 

 

(三)隶属于学院的学生社团

 

正副社长评定要求:

序号

认定要求

得分

1

发挥社团特色,合理开展相关活动,丰富学院学生的课余生活,拓宽学生视野。

(满分30分)

2

服从学院管理,和学院保持密切合作,在学院开展活动时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

(满分30分)

3

能够稳妥地处理社团日常工作。

(满分25分)

 

4

和谐社团内部关系。调动干事工作积极性,

(满分15分)

 

总得分

 

 

(四)商学院易班工作站成员

正副站长评定要求:

序号

认定要求

得分

1

做好学院各项学生活动的推广工作,扩大学院活动的影响力。

(满分30分)

 

2

主动配合学校易班工作站的工作,适时开展相关活动。

(满分30分)

 

3

能够稳妥地处理社团日常工作,和学院的其他学生工作部门做好联系协调工作。

(满分25分)

 

4

和谐站内关系,调动干事工作积极性。

(满分15分)

 

总得分

 

 

干事要求:

序号

认定要求

得分

1

认真完成站长交给的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满分40分)

 

2

和其他干事精诚团结,高效合作。

(满分30分)

 

3

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善于反思总结,提高个人工作技巧。

(满分30分)

总得分

 

 

五、附则

1、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本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在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

 

 

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

2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