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

时间:2023-11-12浏览:344

学科、专业名称:会计学


会计学硕士学位授予点基于大数据、智能学习和空间数据科学快速发展的学科发展背景,依托我校应用经济学与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的优势,设置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两个研究方向,着力培养具备良好的财会理论素养及职业道德精神的专业人才;培养能够系统掌握宽厚的会计学知识与分析方法,熟练运用现代数量分析软件,具备观察分析会计和财务管理问题的能力,具有独立获取知识、进行科学研究与从事实践工作的技能,能够胜任较高层次的价值创造与管理会计、资本市场与财务管理等领域的专业研究与创新性管理工作;成为在科学研究和实践管理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会计专门人才。

一、培养目标和要求

 1. 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 具备良好的会计学理论素养、创新精神、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会计学分析方法,能够熟练运用现代会计、财务、审计及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观察分析经济与管理问题,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管理方面的适应性,在科学和管理上能做出创造性研究成果的研究型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3.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4. 掌握一门外国语,具备较强的听、说、读、写能力;能够比较熟练地阅读会计学专业外文资料并用外文撰写专业材料,具有一定的跨文化专业交流能力。

二、研究领域

 1. 价值创造与管理会计

 2. 资本市场与财务管理

 3. 大数据财务分析

三、学术地位与研究成果

本学科近3年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省部级研究项目5项;在《会计研究》、《审计研究》、《中国软科学》、《International Review of Financial Analysis》、《International Review of Economics and Finance》、《Managerial and Decision Economics》等国内外高层次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20余篇,出版专著2部。学科队伍具有较强发展后劲和创新精神,并形成了以价值创造与管理会计为特色的学科研究方向。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1. 本专业方向实行学分制,本专业方向硕士研究生至少应取得41学分,方可申请硕士学位。

 2. 课程设置分为学位课(包括公共课和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专业选修课。其中,公共课5学分,学位基础课12学分,学位专业课9学分,选修课大于或等于9学分;在选修课中,公共限选课2学分,跨专业选修课大于或等于2学分,专业选修课大于或等于5学分。

 3. 以同等学力考入的研究生,要补修有关的大学本科基础课程三门;跨学科或基础理论或专业知识有着某方面的缺陷、需要入学后进行适当补课的研究生,要补修相关学科的本科课程,均不计学分。

五、教学和培养方式

在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学期内,通过师生互选,为每位研究生配备一位或多位导师。一般采取以导师指导为主,导师与学科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