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办理留法所需的出生公证的通知

时间:2014-05-16浏览:1041

为了方便有留法意向的商学院学生办理相关材料公证,国际事务部特别邀请闵行公证处的公证员来我院帮助同学们开展统一的公证工作。

时间:530周五下午13:30 — 16:00

地点:徐汇校区六教204

出生公证所需材料和相关费用:

材料:

1. 学生本人及其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如系集体户口,则提供集体户口的户籍证明)

2. 学生本人的出生证(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等等)

3. 父母的结婚证(或离婚证+自愿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判决生效证明书)

4. 2寸照片(需要办理几份公证书,照片数量n+1张,请将照片装入纸袋后,标注学生姓名)

5、学生本人的护照基本信息页(即含姓名,出生日期等内容)的复印件

以上1-3的材料,请将原件、复印件均带好(身份证件请正反面复印,其余均请完整的全本复印,并请竖向复印)

公证费用参考:

公证费80   

翻译费60元(英语),80元(法语)

副本费10元(每加一本多加副本费10元)

即:若要办理两份中法版本的出生公证,则合计费用170元、三份则180元,类推

 

有需要的同学们(已被法国院校入取或有留法意愿的都可),请准备好上述材料和费用,来参加这次学院组织的统一公证,建议留学法国的学生每人至少办理三份中法文版的出生公证。

有任何问题欢迎随时联系国际事务部王一辰老师,电话:64321625,邮箱:wyc.tony@gmail.com

 

注:

一、这次所组织的只是公证处的公证工作(主要是出生证明的公证),不包括认证。关于学位、成绩单或在读证明的认证,由于所需时间比较长,请同学们务必抓紧时间,认证信息详见:http://cqv.chinadegrees.cn/

二、每个同学的家庭情况可能不同,在准备材料过程中,或许会出现材料准备不齐的情况,如遇此问题,则需补充其他的证明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1、如同学的父母有去世的情况,则要提供因死亡而被注销户籍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注明配偶、子女的情况)
2、如同学的父母没有结婚证,则要提供派出所出具该同学的报出生户籍证明(注明父母姓名等相关内容)
3
、如同学没有出生证,则需提供由其父母的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并加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的公章(根据人事档案记载如实摘录家庭情况)

点击下载亲属关系证明》的表格:亲属关系证明表